北新建材: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北新建材资讯
2024-03-19 19:48:30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和ESG工作小组,分别设组长1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ESG管理总体目标、管理策略及管理方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ESG(包括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及机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ESG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经董事会批准的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ESG委员会关于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与ESG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负责对外就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进行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ESG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十二条 ESG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ESG委员会关于ESG事项
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ESG重大事项的议题、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由ESG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ESG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根据ESG工作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ESG工作小组。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