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张鲲)
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 2023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
项议案,坚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鲲,2022 年 4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履职的
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
议。2023 年,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全
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7 7 0 0 3
2、对于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及
时向公司了解情况,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
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议案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履职情况
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第七届战略与 ESG 委员会 第七届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5 5 4 4
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2 2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后,出席了全部委员
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切实履行职能,根据企业实
际状况,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状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
执行过程,对审计机构所提供的审计意见进行细致审查,了解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2)战略与 ESG 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
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
行了研究,对战略与 ESG 委员会制度修订、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全部委
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针对对外投资、股权激励及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出具了同意意见。
(4)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于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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