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更换公司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候选人系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经认真审核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薛忠民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协调等能力,能够胜任拟所任职务。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提名薛忠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竞达) (张 鲲) (李馨子)
2023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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