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4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6
债券代码:112232 债券简称:14长证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
●债券付息兑付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
●最后交易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
●债券摘牌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发行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 长证
债,债券代码:11223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及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期间
的利息。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为确保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4 长证债。
3、债券代码:112232.SZ。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人民币 50.00 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8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第 3 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因此,本期债券本计息期间债券利率为 4.87%。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
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 2017 年 11 月 19 日
一起支付。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资金到账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债券回售情况: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对有效登记回售的“14
长证债”持有人实施回售,回售数量为 343,465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35,866,546.31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 49,656,535 张。
12、起息日:2014 年 11 月 19 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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