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9
债券简称:14 长证债 债券代码:11223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9 年 8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或“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证券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 4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 7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5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的
公司债券。201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简称为“14 长证债”,代码为 112232.SZ。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4 长证债”,代码为 112232.SZ。
4、发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总额为 50 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87%。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
售资金到帐日 2017 年 11 月 19 日一起支付。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
年度付息日即为资金到帐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起息日:2014 年 11 月 19 日。
12、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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