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
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监事薪酬相关规定,公司按每名股东代表监事每年税前8万元的标准,向其支付监事津贴。2017年度,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实际未领取津贴。
职工监事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专职监事长薪酬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确定。
二、公司监事2017年度履职及考核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2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2次。各位监事均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无缺席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会议,各位监事均出席股东大会并列席了现场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2017年度,各位监事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法监督公司决策流程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通过查阅公司内部报告、实地调研等方式,定期检查公司内审、内控、合规情况,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和财务情况。通过上述措施,监事会充分履行了对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7年度,公司监事严格遵守其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