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3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7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3:00至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长江证券大厦五楼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解除相关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六)《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一)生效是议案(二)生效的前提,因此议案(一)表决通过后,议案(二)的表决结果方能生效。议案(二)涉及选举独立董事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议案(四)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一)、(二)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议案(三)、(四)、(五)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议案(六)由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2017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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