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06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2022-00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或“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13 号)核准。
本公司为被合并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8.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的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材料。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认为:“平庄能源本次因被吸收合并主动终止上市的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动终止上市及本次吸收合并已经获得有关中国法律规定的现阶段需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已充分披露终止上市原因及终止上市后的去向安排,并对决议持异议股东的现金选择权做出专门安排,平庄能源主动终止上市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平庄能源因本次交易而终止上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以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所需的必要批准和授权,平庄能源因本次交易而终止上市事项尚需取得深交所的批准。”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已自 2021 年 12 月 17 日起停牌直
至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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