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7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6 日,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激励对象李成章先生和勾伟舵先生已离职,殷瑞增先生已死亡,上述 3 人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5.3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行为符合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独立董事:张立波、郑玉春、闫华红
2020 年 10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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