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历次会议。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参加。
3.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分别为九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至第十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
河北省武安市新兴铸管办公楼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兑现方案》《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2023 年度预算计划》《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26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 年 8 月 1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在河北省武安市新兴铸管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2023 年 10 月 23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3 年 11 月 21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6)2023 年 12 月 12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2023 年 12 月 22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
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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