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申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起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止,未有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发生。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贯彻全面性和重要性原则,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重点关注零售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金融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业务、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及财务报告编制等高风险领域,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评价。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5家全资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
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9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总额的89%。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情况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等,确保了权利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之间权责分明、规范运作和有效制衡。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议事规则,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科学、民主决策职能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2)发展战略
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状况、自身优劣势等因素,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将战略目标分解至各业务及管理条线,并监督战略的执行。公司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和资源配置等对发展战略予以保障和支持。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制定了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其人员构成、职责权限、会议召集及通知程序、议事和表决程序等内容;部门层面由战略发展部负责战略研究与业务策略研究、战略分解和督导、创新管理和支持,直接向董事长和总裁汇报工作,为公司领导提供经营参考和决策支持。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考核激励、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政策。人员选用遵循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定年度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满足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落实在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