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晋控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晋控电力资讯
2024-02-06 16:56:2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2-07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会监督职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的管理、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任期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审计风控部。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计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六)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收购、兼关等重大投资活动;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具有下列权限:

(一)有权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财务会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定期取得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特别审计,提供有关工作和咨询报告,也可以聘请有关法律顾问,取得有关法律咨询意见。

(二)有权取得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年度财务预算、重要投资事项报告、重大的合同与协议等委员会认为必要的一切资料。


(三)有权走访外部审计与咨询机构,重要客户与供应商、重要债权与债务人。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如实地考察、盘点资产、函证重要债权债务,向当事人调查取证等。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时,公司应提供
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 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 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相关报告进行评议,
并将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 外部审计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取得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 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 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 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
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托主持。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
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
表决,会议在必要时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
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以书面形式
报送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
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