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8-003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2日上午在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电话方式召开,会前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以
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拉巴江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当期母公司净利润为
-18,161,397.50元,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43,777.85元;截止
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213,950,100.43元,合并报表
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28,238.23元。
根据《公司章程》182条规定:利润分配的依据是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同时,
为了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额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鉴于公司 2017年度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18,161,397.50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28,238.23元,同时公司根据发展的需要,需大量的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不满足《公司章程》182条规定的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即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拟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七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
审议本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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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内控管理制度,适应公司目前发展的需要,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公司出具的 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6 年公司原总经理免职、财务总监离职,2017年原公司董事长辞职,公司目前
存在董事会成员不足及管理层关键管理人员长期缺失的情况。监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督促公司及时协调相关各方尽快提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的选聘人选,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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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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