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西藏矿业资讯
2023-12-28 18: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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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9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



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财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

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部门及证券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门,

由公司财务总监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2、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3、收集信息,重在防范。公司财务部门应督促宝财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宝财公司经营情况,测试宝财公司资金流动性,并从宝武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4、定时预警,及时处置。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建立存款业务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报

告。定期获取宝财公司相关数据,评估宝财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发生存款业务后,由领导小组根据信息资料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第五条 公司与宝财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第三章 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公司与宝财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

期间内,当宝财公司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同时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宝财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2、宝财公司于任何财政年度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3、宝财公司被中国银监会责令进行整顿;



4、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和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七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宝财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2、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3、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4、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八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处置应急小组应与宝财

公司召开联席会议, 要求宝财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包括变现多余货币市场资产,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款,出售原定持有到期的证券,出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等措施,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九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宝

财公司的监督,要求宝财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宝财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 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条 领导小组联合宝财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

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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