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的公告》(2020-046)引述内容称,“…,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通过
【问】《告知书的公告》(2020-046)引述内容称,“…,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通过主导斯太尔非公开发行、与投资人约定收益分成、实际承担业绩补偿、派驻管理团队控制董事会和管理层等方式,取得了经营管理权,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是斯太尔的实际控制人”。根据监管机构调查结果,结合保荐人、律师意见,请明确回答,你司非公开发行业绩承诺人是否穿透为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 【答】*ST斯太:您好,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2020-08-06 10:4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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