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谢志华,1959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0),2018年为财政部会计名家。历任湖南国营大通湖农场教师,湘西自治州商业学校教师,北京商学院副教授、教授、副校长。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3 年,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 14 次,审议通过 52 项议
案。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6次,审议通过24项议案,本人出席股东大会5次。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法治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法治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12项议案;法治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12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参加。
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审阅相关
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项议案。
5.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情况做出了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对20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序 发表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意见
号 类型
1 《关于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同意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 2023年3月 第 9 届董事会 《关于在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 同意
9 日 第 52 次会议 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3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
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4 2023年3月 第 9 届董事会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 同意
27 日 第 53 次会议 的议案》
5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同意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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