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关于终止筹划发行A股股份购买资产暨股票复牌公告
新华制药资讯
2018-02-13 19: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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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4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8-08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A股股份购买资产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新华制药,证券代码:000756)于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并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A股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停牌期间,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8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A股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018-06)。详情请查阅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编号2018-05《新华制药: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A股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6《新华制药: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A股停牌进展公告》。



现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初步计划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化工中间体行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与各相关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发行A股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及协商,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根据本次发行A股股份购买资产进度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同时,严格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为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购买标的资产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但是鉴于近期证券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未能与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交易方式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无法如期推进。鉴于继续推进将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为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考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处于筹划阶段,公司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因此本次终止筹划发行A股股份购买资产后,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是基于对公司及交易对方现状的审慎判断,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相关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A股股票复牌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新华制



药,证券代码:000756)将于2018年2月14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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