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1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8-027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
项目支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项目采取政府直接投资形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单位组织建设该项目;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与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在漳州市签订《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项目支付协议》: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取政府直接投资形式,由水务集团作为项目单位组织建设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项目,本项目静态总投资约24.62亿元,其中前期费用约7.54亿元,工程建安费约17.08亿元,
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项目支付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起点南一水库,终点规划第三水厂。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全长约75.7km,主要包括取水口1座、隧洞38.96公里、消能电店1座、原水管线36.80公里。
(四)建设总投资:静态总投资约24.62亿元,其中前期费用约7.54亿元,工程建安费约17.08亿元。
(五)进度要求:本项目计划分段实施;计划总工期为36个月,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六)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达到市政工程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竣工验收评定合格标准。
(七)项目验收与移交:项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由水务集团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竣工验收;由水务集团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决)算,市住建局有权进行复审,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水务集团向市住建局提出移交申请。
(八)质量保修: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质量保修责任
期按各相关行业现行的有关国家规定执行,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建设价款支付:
1.建设价款的内容:(1)建设价款=项目建安费(不含暂列金)+前期费用(含征地拆迁补偿款);(2)工程建设项目的建安费按照财政评审的预算审核价+经财政评审中心确认的变更增减价款计算;(3)前期费用和建安费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为准。
2.支付方式:本项目分段实施,在本项目协议签订,且取得各段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该段工程总投资的5%;后续工程建安费按每半年支付一次进度,在当年8月底和次年3月底前各支付一次。前期费用按季结算,在季后一个月内支付。支付金额为经审核确认后所完成工程量(半年期)和前期费用(季)的8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经财政审核确认的建安费总额97%加上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确认的前期费用总额的100%;预留经财政审核确认的建安费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至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3.建设价款保障:在项目建设期内,水务集团应当于当年9月之前向市住建局报送下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年度投资计划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5号确定的资金分摊比例分解下达各受益县(区),并牵头协调各受益县(区)财政按年度投资计划及应承担的比例将建设价款列入每年度财政预算。在达到本协议付款条件时,市住建局负责向各受益县(区)财政发出付款通知,
按本协议约定期限直接向水务集团支付。
4.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取得的上级和本级政府相关补助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前期费用,剩余部分用于支付项目建安费用,市住建局在应支付建设价款中等额扣除。
5.市住建局及各受益县(区)财政如未能按协议约定支付建设价款,相应的受益县(区)财政给予延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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