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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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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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年度鉴证报告,就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漳州发展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取自审计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及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重点审计领域、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判断、初步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评估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在过往的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重视保持与公司尤其是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交流,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该事务所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内控体系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能够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华兴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华兴所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范围、重要性、时间人员安排、后续审计关注重点事项及审计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沟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华兴所就2023年度财务审计意见、内控审计情况、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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