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ZINCINDUSTRYCO.,LTD.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核,现就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廷安郑登渝刘德祥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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