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对国海证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41,648,96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92,189,984.57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177,636,316.6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到账。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3)第 0025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52,914,754.78 元,累计获得利息净收
入 2,170,143.96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26,891,705.79 元(包括利息净收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合计为 128,286,353.92 元,包括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及前期已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合计 1,394,648.13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分别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南湖支行等 4 家银行设立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分别与上述
4 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订的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到账日期 存放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浦西 03005506009 2023.10.27 100,000.00 47.22
分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到账日期 存放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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