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5 号),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国海证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33,357,654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国海证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国海证券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 年 10 月 17 日),发
行底价为 3.3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即 2022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3.42 元/股。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44,525,514 股为基数,
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税),不派送股票股利,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实施
完毕),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 2022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相应调整为 3.39 元/股。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
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
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3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941,648,963 股,募集资金总额 3,192,189,984.57 元,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 1,633,357,654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327,433,628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1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 265,486,725 899,999,9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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