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长城信息资讯
2016-11-15 19: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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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16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105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信息”)股票(股



票代码:000748)已自2016年11月1日开始停牌,此后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长城电脑股票(股票代码:000066)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



2、2016年11月9日,公司已向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31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派发现金选择权,派发数量为2,331,579份。



3、获得派发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日(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



月18日之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内以其所持有的获派发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票按照24.04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但下述异议股东除外:向长城信息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其他依法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对于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持有的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并办理完成所有权利限制的解除手续,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4、2016年10月31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20.31元/股,相对于行权价格折



价15.52%,标的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约定价格溢价比未超过50%。同时,本次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Delta值的绝对值不低于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1页共9页



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年修订)》,公司将采用交易系统方式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均通过交易系统方式完成。



5、按照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年10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计算的



现金选择权参考价值为3.724元,本次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Delta值的绝对值为100.00%。



6、本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



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现金选择权方案实施完成后,长城信息将进入终止上市程序,长城信息



股份将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长城电脑股份。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上市公司合并,个人持有的被合并公司股票转换的合并后公司股票”。



因换股而持有长城电脑股份的原长城信息投资者,其持有长城电脑股份的持股时间自长城电脑股份登记到深市A股账户中时开始计算,其未来获得长城电脑派发的股息红利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上述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导致的相关公司股票退出登记,不纳入红利所得税的计算范围。本次换股合并因证券转换而导致长城信息股份退出登记,不纳入红利所得税的计算范围。



关于本次换股合并方案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刊登在



第2页共9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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