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公告
长城信息资讯
2016-11-06 17:05:46
  • 点赞
  • 7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11-07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101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



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信息”)的方案已经长城信息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6年7月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68号批复的核准。



2、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748)自2016年11月1日开始停牌,此后公司



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长城电脑股票(股票代码:000066)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2016年10月31日为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3、公司将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后向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派发现金选择



权。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需满足下述全部条件:在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项下的各项子议案以及《关于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换股合并协议>的议案》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不包括在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的各项子议案以及《关于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换股合并协议>的议案》时未全部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无论其对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任一子议案是否投出有效反对票);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 第1页共15页



行有效申报登记。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且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在有效申报期外进行的现金选择权申报均为无效。



4、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长城信息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



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划转后方能获得现金选择权派发),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申报日仅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请前述投资者在联系其所在的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完成相关划转工作并在证券公司确认其满足异议股东条件后,要求证券公司按照本公告附件的要求在11月7日前向本公司提交相关文件;请开展相关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参阅本公告附件,提醒督促客户进行上述划转后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异议股东名册等信息。



5、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长城信息异议股东,应不晚于现金选择权



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否则将不予派发现金选择权。前述股东应在办理完毕提前购回手续后并不晚于2016年11月4日前,将所涉股份进行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已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本公司,本公司联系方式见“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法提供、未完整提供或未按时提供证明文件的异议股东将无法获派现金选择权。



6、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



申报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内以其所持有的长城信息股票按照24.04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但下述异议股东除外:向长城信息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其他依法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对于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持有的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并办理完成所有权利限制的解除手续,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7、2016年10月31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20.31元/股,相对于行权价格折



第2页共15页



价15.52%,标的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约定价格溢价比未超过50%。同时,本次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Delta值的绝对值不低于5%。根据《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