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30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长城信息于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的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1313”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包括长城信息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
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9.34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不超过5,171万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47,13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76.2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18,000,000.00元、保荐费人民币2,4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20,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79,599,976.2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22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2877”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中初始存放金额为979,599,976.20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支出
净额共计15,915,159.37元,合计可使用资金995,515,135.57元。2016年1-6月,本公司于2016
年4月20日将上年度经批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后,2016年
4月22日重新批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2016年1-6月;2016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4,215,252.39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56,540,461.29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期末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8,974,674.2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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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本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
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开设的账户
18030901040020128、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金星路支行开设的账户81030309000029857、中国建设
银行长沙大华支行开设的账户43001539061052504545和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设的账户
20000024387100002600786、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18030901040020219及北京银行长沙高
桥支行20000025741100003216718作为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
作其他用途。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
授权范围内,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由财务部门根据《管理制度》相
关规定予以执行;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公司董事
会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负责实施项目的部门细化具体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进度完
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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