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交地产资讯
2019-01-14 17: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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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5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04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4日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2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赵晖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45,790,827股,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议案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5,790,827股,议案二、议案三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8,100,475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286,145,728股。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237,690,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83.0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8,455,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6.93%。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13人,代表股份821,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29%。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为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同意285,325,7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二)审议《关于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47,635,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关联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9年度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47,635,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反对820,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关联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焦健、陈思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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