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中交地产资讯
2024-01-23 17: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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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24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 中交 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本项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概况

1、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原始权益人: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3、资产服务机构: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债务人/买方:负有清偿应收账款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中交地产下属项目公司;

5、融资人/债权人/供应商:与原始权益人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并将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予原始权益人办理保理业
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共同债务人:中交地产。中交地产出具《付款确认书》承诺其作为共同债务人在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向专项计划履行到期清付应收账款债权的义务;

7、基础合同/基础交易合同:系指融资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项下的标的合同,融资人基于该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现有的或未来的应收账款债权,并将其转让予亚洲保理获取保理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合同、安装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劳务合同等合同及/或其补充协议等;

8、发行规模:专项计划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各期发行规模以各期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9、发行期限:各期专项计划应当自本项目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24 月内发行完毕,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

10、产品分层: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全部认购;

11、差额支付增信措施:公司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对各期专项计划分配资金不足以支付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应付的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12、证券挂牌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储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额度下最后一期专项计划完成清算
之日;

14、授权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和市场发行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项目参与机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分层、各档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占比、产品期限、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等发行方案涉及的具体要素以及签署、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后续视市场情况决定增加专项计划的承销商、销售机构或财务顾问;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最终方案以交易所审批及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延长公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有效缓解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优化负债结构。

四、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风险分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应付账款,若子公司未按期偿付,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需承担付款义务。

解决方案:公司将一方面督促下属子公司按时兑付款项;另一方面谨慎选择基础资产,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交易文件,防范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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