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8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160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 中交 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 中交 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合生财富广场 15 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695,433,689 股,本次股东大会中,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95,433,689 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
404,342,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4%。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363,846,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89.9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0,495,07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10.02%。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8 人,代表股份 2,457,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0.61%。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 404,269,6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1%;反对 7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84,6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34%;反对 7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二)审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 404,269,6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1%;反对 7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84,6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34%;反对 7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审议《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 404,269,6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1%;反对 7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84,6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34%;反对 7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四)审议《关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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