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2018年7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月13日前只需报说明材料,没有需要公告的事项可不公告,看样子等不到任何公告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