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8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担保额度:2018年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7.3
亿元的担保额度;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4、本次担保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年修订)的规定,根据对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的预计情况,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向控股子公司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27.3 亿元的担保额度。
(一)对外担保事项
1、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对象为本议案中所列出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和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担保额度为新增827.3亿元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大会已累计审批通过对下述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共计1988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对下述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累计不超过2815.3亿元。
2、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3、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
4、对于被担保人为非全资子公司的,该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必须为其拟发生担保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措施,并将相关文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备。
5、在上述累计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担保事项调剂前,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7、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外担保授权具体情况
本次担保授权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新增担
被担保 截至目 本次 累计预 保额度
担保方 方最近 已授权 前担保 新增 计担保 占上市
序 被担保对象 持股比 一期资 担保额 余额 担保 额度 公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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