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四川美丰资讯
2023-07-17 16: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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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18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4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事项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5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4月28日、5月16日、

5 月 19 日、5 月 20 日、5 月 24 日、6 月 1 日、6 月 22 日、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85,723,752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本次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99,573,037.84 元。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204,772 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585,723,752 股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7,204,772 股 后 参 与 利 润 分 配 的 总 股 数

578,518,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721171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2022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3-39)。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70000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70000 元/股=0.172117 元/股*(585,723,752 股-7,204,772 股)÷585,723,752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0000 元/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及计算过程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5 元/股,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11.45 元/股调整为 11.28 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2.具体测算



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为 11.45 元/股。公司 2022 年年度

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为 585,723,752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7,204,772 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量为 578,518,980股;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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