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公司第二大股东泰伦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减持了300万股是出于什么原因,持股超过5%以上的大股东减持股份是否应该公告? 【答】
鲁泰A: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泰纶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公司外资发起人股东,其所持股份为流通B股,投资公司已达30年。经了解,泰纶有限公司根据自身需要于今年一季度减持鲁泰B 300万股,未达公司股本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第十六条“(二)减持股份,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公司A股的行为;”的规定,对B股股东的减持没有要求。感谢您的关注。¶¶2024-06-05 15:18:22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