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京东方A资讯
2017-12-05 17: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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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发行人”或“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次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发行人于2017年12月6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借款余额较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借款余额(合并口径)增加218.80亿元,增加金额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78%。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建投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经与发行人访谈,公司上述新增借款主要为银行借款及委托贷款,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已对上述新增借款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中信建投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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