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0697 号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京东方集团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月 29 日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京东方集团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
规定,京东方集团公司编制了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京东方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扣除情况表所载财务信息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京东方集团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扣除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0697 号
根据我们所执行的程序,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京东方集团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京东方集团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京东方集团公司为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苏星 (项目合伙人)
柴婧
中国 北京 2024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附件: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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