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公告编号:2019-06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23,000股。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公告《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董事朱庆华、郑彩霞、梁钢明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