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尊敬的董秘,您好:
在贵公司近日《关于变更“美锦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中,拟变更“美锦转债”的转股来源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其中库存股来源于《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请问,股权激励方案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被公司回购后,可否作为“美锦转债”转股来源? 【答】
美锦能源:您好!请查阅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感谢您的关注!¶¶2024-04-28 10:5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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