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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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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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敏)

本人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玉敏先生,1958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山西
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专家,主要负责咨询业务。现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9 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5 次,通讯方式召开 14
次,召开股东大会 8 次,本人均全部出席。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委员的相应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并就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 召开

会名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称 次数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2023 年 01 《关于年报与会计师的事前沟通》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开
月 10 日 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
通过所有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2023 年 03 《关于年报与会计师的沟通》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开
月 30 日 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
通过所有议案。

1.《关于年报与会计师召开沟通会

议》;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报告》;3.《关于 2022 年度募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2023 年 04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开
月 22 日 议案》;4.《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
审计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2022 年度 通过所有议案。

委员 6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

会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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