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1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公司监事会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有关会议及决议情况如下:
(一)2017年3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2017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2017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四)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规范,治理结构持续改善。2017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关联交易事项发生,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017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公司监事会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将继续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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