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新能泰山资讯
2023-12-27 2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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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董事会在闭会期间能够依法规范、有
效、勤勉地行使职权,完善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机制,本着守法合规、把握时机、高效灵活、简便易行、加快决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是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能的制度安排之
一,是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听取公司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指导安排的工作会议。董事长专题会可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履行对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事务进行监督和协调职能,贯彻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策部署,督查任务执行情况及工作绩效。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专题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在明确授权范围、期限的前提下,对董事会“一事一授权”的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二)听取公司经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重大经营活动情况的汇报,听取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三)听取公司经理层对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事项的意见;


(四)研究拟订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年度计划;

(五)研究拟订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 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方案等;

(六)听取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重大调整方案;

(七)根据法定程序,研究推荐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人,向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推荐公司股东利益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八)审定董事会经费预算;

(九)听取公司经营管理责任书及考核方案;

(十)听取公司所属单位治理方案、改革方案;

(十一)研究由法定代表人决定的相关事项;

(十二)听取董事长提议的其他事项;

(十三)研究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十四)研究和部署公司董事会相关职责的工作安排;

(十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会议通知及召开

第四条 董事长专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董事长认为必
要时也可随时召开。遇重大事项,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长专题会。

第五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也可
根据需要指定公司副董事长、其他董事或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董事长专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总经理、
有关董事、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董事长根据需要,可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与会人员超过通知应到人数二分之一,方可召开董事长专题会议。


第七条 董事长专题会的议题由董事长决定,或向董事长专
题会其他成员征集后由董事长确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负责董事长专题会具体
会务工作,原则上于会议召开七日前由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特殊情况下,可以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第九条 会议议题材料由有关部门准备,根据工作需要由议
题提出部门完成相关部门的征求意见、咨询论证等工作,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在会议召开三日前报送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汇总议题材料,报董事长同意后提交上会。

第十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题由议题提出部门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一条 参会人员在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沟通,并按
照会议主持人的安排顺序汇报,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第十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一般以现场形式召开。经召集人(主
持人)同意,可以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四章会议记录及纪要

第十三条 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负责董事长专题会会议记
录,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研究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记录应完整、详细。

第十四条 会议纪要由董事长签发。

第十五条 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保管会议相关文件,
并根据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移交归档。查阅会议纪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在对外正式披露会议有关内容前,与会人员对会
议文件和会议审议的全部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 会议议定事项的报告、执行和督办

第十七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定事项,凡属已有明确规定和职
权范围内的,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贯彻落实,议题提出部门承办、有关部门协办,承办部门报告落实情况;对没有明确分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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