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独立董事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能泰山资讯
2023-10-30 17: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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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3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彤先生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我们认为张彤先生的提名方式、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上述人员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董事职责的需求,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

我们同意补选张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朝安 温素彬 程德俊 张骁

202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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