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2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湖北京和米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年第
五次临时会议将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为湖北京和米业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项。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的有关详细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属下控股公司——湖北京和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和米业”)因扩大经营业务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也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处于控股地位,且京和米业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偿债能力强,内控规范。就本次流动资金借款,京和米业另三名自然人股东已分别将其持有京和米业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其向公司因本次担保而提供的质押反担保,本次为其借款担保的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志浩、李水兰、袁公章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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