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黑芝麻资讯
2024-02-23 20:01:33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2-24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11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 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 会桂体改股字[1993]17 号文和桂体改股字
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3]17 号文和桂体改 [1993]53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
股字[1993]53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91450900198225511A)。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当审
当审慎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 慎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均须按权限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均须按权限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一)公司达到以下标准的担保,经董事
(一)公司达到以下标准的担保,经 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 (二)公司对外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对外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 提供的担保除外)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司提供的担保除外)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保。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 披露义务。


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工 (三)对违反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审议程
作报告中,应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序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 关管理人员,根据其责任的大小,给予相应的
表独立意见。 批评、警告、降职、乃至撤职等相应的处分,
(三)对违反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审
议程序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并同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其他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其责任的大小,给 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予相应的批评、警告、降职、乃至撤职等相
应的处分,并同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涉
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聘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聘请律
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 (一)该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否符合法律法规、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的规定;

格是否合法有效; (二)召集人资格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