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8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度述职报告
2017年度,我们作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事项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社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7年度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2017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在2017年度召集召
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7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数
赵定涛 5 2 3 0 0 否
卓敏 5 1 3 1 0 否
刘有鹏 5 2 3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共2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根据各项决策的
具体内容,在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17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就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
构及支付2016年度报酬的独立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2017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丰乐香料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
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农提供借款的意见;
9、关于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2017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五届四十三次董事会,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农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专利进行质押贷款的独立意见;
(三)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2017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我们就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控股子公司湖北楚丰协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就关于为二级控股子公司湖北楚丰协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专利进行质押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专利进行质押贷款的独立意见; (四)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就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丰乐向银行申请4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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