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2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蓝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9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刘伟文先生已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蓝永强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丹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简历
张丹丹,女,49岁,本科学历,曾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华联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张丹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4,500股;不存在不
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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