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3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
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7-57)、于2017
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58)。2018年3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转来的《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苏0282民
初6889号],宜兴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原告中金创新(北京)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陈述的事实、理由以及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来看,本案属于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宜兴市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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