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4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5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4日15:00至2018年3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
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00 《关于公司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 否
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2)。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 √
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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