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1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8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蓝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6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预计年利率 7%-8.5%(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以所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8.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向信托公司申请贷款事项代表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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