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5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蓝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
[2017]15号),董事会同意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6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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