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锦龙股份资讯
2017-07-24 17:40:31
  • 点赞
  • 1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7-25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5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14时5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15:00至2017年7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



4、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蓝永强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58,109,8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283%。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49,408,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8,701,2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7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和网络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 458,102,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3,8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05%;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提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9,492,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1%;反对 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2,3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932%;反对 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提案获通过。



关联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杨志茂先生、曾坤林先生回避了对第2项提案的表决,因此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杨志茂先生、曾坤林先生所代表的公司股份448,608,304股不计入第2项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子翔、文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