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8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5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50),为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将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现公司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要求,对原公告披露的部分内容补充如下:新世纪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包括新世纪公司融资利率及相关中介费用,融资利率及相关中介费用将根据新世纪公司实际融资情况确定且预计不超过7%。公司预计将按照不超过借款总额7%的借款利率向新世纪公司支付借款利息不超过10,500万元。最终借款利率将在公司与新世纪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中约定,公司将在《借款合同》签署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补充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补充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